各教职工、各学生:
为确保期末及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让广大师生员工度过安全有序、欢乐祥和的假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好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方法,针对防火、防盗、防诈骗、人身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和饮食安全等方面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要注意规范个人网络行为和信息安全,加强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特别要提高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同时提醒学生在放假期间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学生离校后,公寓管理部门要把宿舍内的所有电源切断,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重点检查所属场所的电器设备、用电线路是否完好;门窗是否牢固;各类物品器材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学校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学生公寓、财务室、机房、图书馆、实验实训室、食堂、超市、水泵房、锅炉房、各类仓库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到位等情况。检查要认真、全面、彻底,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安全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各单位、各部门要责任到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无法马上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并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三、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校园秩序
寒假期间,加强校门管理,严格对进出校园人员、车辆和物品的检查登记,防范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的巡查监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假期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按照校园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师生员工于1月31日前,对未备案登记和未取得号牌的各类车辆进行妥善处理,假期内学校将联系驻地交管部门对此类车辆进行清理。
四、严格落实政府规定、禁放烟花爆竹
根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有关要求,我校东校区山体公园重点防火区和西校区属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请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规定,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五、加强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寒假期间,学校安全重点要害部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安全信息的收集、互通和报送工作,放假期间,遇发生校园安全事件或出现意外事故时,按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处理,并及时报分管校领导和相关处室。
安全管理处
2024年1月5日